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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谕十六条

Type Object Region 中国 Time 1670–1912

圣谕十六条是康熙九年(公元1670年)颁行的乡约教化文本,十六条各七字,强调孝悌、务农、节俭、崇正学、完钱粮与联保甲。州县须朔望宣讲,雍正二年(1724)扩写为《圣谕广训》,成为清前期基层治理与意识形态灌输的核心工具,至清末民初渐废。

Timeline

  1. 1670京师 · 北京亲政后的康熙帝向礼部颁发十六条七字箴言,要求查明典制、责成内外官员化民成俗。文本须在城镇乡村张挂,并依赖地方士人用口语讲解文言条目。
  2. 1671–1723直省州县乡约所 · 中国承接顺治朝已有的朔望讲约,康熙朝把十六条定为全国教民标准。地方官与约正在初一、十五召集耆老里长宣读,并登记乡里善恶,使教化与保甲、完粮等治理目标绑定。
  3. 1724–1735京师 · 北京雍正二年颁布对十六条逐条敷演的《圣谕广训》,约万言。雍正七年令大乡设讲约所,选约正、值月,朔望宣读广训并讲解大义,把康熙文本升级为更严密的基层意识形态装置。
  4. 1900–1912直省州县 · 中国十九世纪末观察者已称讲约多成具文,仅强制到场者出席。清亡后,作为王朝教化制度的圣谕宣讲在各地停废,文本则进入文献与地方戏曲、宣讲传统的残余记忆。

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