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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初期行政制度整顿
忽必烈建元前后至1270年代中期,元朝在汉法框架下系统整顿中央与地方行政:完善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三省分权,推行行中书省制度以统辖新征服地区,并整合宣慰司、路府州县层级。行省初为因事而设的中央派出机构,逐步向常设地方最高官府演变,为统一全国后的疆域治理奠定基础。
Timeline
- 1271–1272元大都 · 华北改号大元后,忽必烈进一步巩固以中书省总领政务、枢密院掌兵机、御史台纠察百官的三省分权格局,并设大司农司等专管机构,形成蒙汉两元并行的中央行政体制。
- 1271–1275元朝各行省辖区 · 中国中统、至元年间,元朝频繁设立行中书省统辖军政要务,如陕西四川、云南、荆湖、江淮等行省。行省初为中央临时派出机构,掌钱粮、兵甲、屯种、漕运等军国重事,逐步向常设地方最高官府演变。
- 1273–1275汉地诸路 · 中国元朝在汉地沿用路、府、州、县四级区划,以宣慰司、宣抚司管辖各路,形成「行省—宣慰司—路府州县」层级。腹里地区由中书省直辖,边疆设特殊机构,加强中央对地方的垂直控制。
Sources
- 元史·百官志一 — 宋濂等 (1370) https://zh.wikisource.org/zh-hant/%E5%85%83%E5%8F%B2/%E5%8D%B7091
- 元代疆域治理的历史镜鉴 (2017) https://www.rmlt.com.cn/2017/0407/46844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