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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时代阿姆斯特丹

Type Object Region 欧洲 Time 1600–1670

17世纪荷兰黄金时代的核心商业与文化都会。阿姆斯特丹凭借东印度公司(VOC)贸易、金融创新(证券交易所、银行)与宽容政策,成为欧洲最繁荣的城市之一。1661—1670年间正值第二次英荷战争与《布雷达条约》前后,城市在战火与瘟疫中仍维持全球贸易枢纽地位。

Timeline

  1. 1600–1648阿姆斯特丹 · 荷兰共和国独立战争后阿姆斯特丹成为荷兰共和国事实金融中心,运河环带扩建,东印度公司总部设于此,吸引犹太商人与难民工匠,城市人口与财富迅速增长。
  2. 1650–1664阿姆斯特丹 · 荷兰共和国伦勃朗、维米尔等艺术家活跃,市民阶层赞助艺术;证券交易所与阿姆斯特丹银行运作成熟,城市成为欧洲信息与资本集散地,人口逾二十万。
  3. 1665–1667阿姆斯特丹 · 荷兰共和国1665—1667年第二次英荷战争期间,阿姆斯特丹遭受瘟疫与贸易封锁冲击;荷兰舰队在海上苦战,1667年英舰突袭梅德韦河后双方于布雷达议和,荷兰以新尼德兰换取苏里南。
  4. 1668–1670阿姆斯特丹 · 荷兰共和国《布雷达条约》后阿姆斯特丹迅速恢复全球香料与纺织品贸易,VOC在东南亚巩固据点;城市仍居欧洲航运与金融前列,黄金时代进入1670年代的最后辉煌期。

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