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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庸调制
租庸调制是中国中古以户丁为征发单位、按田亩纳租、按丁纳调、以庸代役的赋役制度。其渊源可追溯至北魏租调,隋开皇年间统一租调征收并整顿户籍;唐代武德至贞观年间正式确立租、庸、调三分法,与均田制配套,至唐中期两税法改革后废止。
Timeline
- 501–580北齐北周统治区 · 华北南北朝后期各国沿用北魏以来的户调、田租征收方式,以户或丁为单位征发粮食与绢帛,为隋代统一税制提供制度基础。
- 583–589大兴城 · 陕西隋文帝下令颁行《户式》,定九等户、统一租调数额,并推行大索貌阅以清查隐漏户口,使租调征收与均田授田、户籍管理挂钩。
- 590–600隋帝国疆域 · 中国隋代在租调之外逐步规范力役征发,允许以绢布折纳代替徭役(庸),形成租、调、庸三分法的雏形,为唐代正式颁行租庸调制奠定基础。
Sources
- 隋书·食货志 — 魏徵等 (636)
- 唐代均田租庸调制度研究 — 池田温 (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