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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大火后重建城市

Type Object Region 欧洲 Time 1666–1720

1666年伦敦大火摧毁了城内约13 200座建筑,随即触发欧洲史上规模最大的城市重建工程之一。议会于1667年颁布《重建法》,以砖石代替木构、统一街道宽度、设立火灾保险制度,并由克里斯托弗·雷恩主持重建圣保罗大教堂及51座教区教堂。…

Timeline

  1. 1666–1667伦敦城(布丁巷—法灵顿街区) · 伦敦1666年9月2日大火从布丁巷一面包坊起火,历时四天焚毁伦敦城373英亩土地,摧毁约13 200座住宅、87座教区教堂及旧圣保罗大教堂。议会于1667年通过《伦敦重建法》,规定新建筑须使用砖石或石材,制定四类标准房屋尺寸,并设立火灾法庭仲裁地界纠纷,为城市重建提供法律框架。
  2. 1671–1680伦敦城全域重建工地 · 伦敦1671–1680年为重建高峰期。克里斯托弗·雷恩同期主持设计的51座教区教堂大量动工,每座均采用独特平面方案以适应不规则地块。新街道宽度按《重建法》标准执行,主要商业街拓宽至9米以上。砖石住宅迅速取代木构排屋,市政供水与排水系统同步改造。伦敦城人口逐步回升,1676年已恢复至火前水平。
  3. 1675–1711圣保罗大教堂工地 · 伦敦1675年6月雷恩的圣保罗大教堂第三方案获批并正式奠基。穹顶参照罗马圣彼得大教堂,融合英国本土审美改良,成为伦敦城天际线的标志性制高点。1711年教堂竣工时,伦敦城重建工程基本完成,这一历时约45年、耗资超过800万英镑的重建运动彻底改变了伦敦城的建筑材质、街道格局与防火标准,并催生了世界最早的商业火灾保险机构。

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