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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科举制度

Type Object Region 中国 Time 1370–1644

明朝沿袭并强化唐宋科举,以乡试、会试、殿试三级考试选拔文官,考试内容以四书五经义为主,配合八股文体规范。洪武年间确立定额取士、分区解额等规则,科举成为士人入仕主渠道。15世纪30年代在宣德、正统年间照常举行,维系中央官僚体系的人才供给与社会流动秩序。

Timeline

  1. 1370–1384南京 · 南京明太祖初开科举取士,后因虑士人脱离实务而一度停举,旋于洪武十七年恢复并定三年大比之制,确立明代科举基本框架。
  2. 1415–1425北京贡院 · 北京永乐迁都后于北京设立贡院,会试、殿试改在北京举行,南北两京考试格局形成,南方士子仍须赴京应试。
  3. 1431–1440北京 · 北京宣德五年(1430)与正统元年(1436)等届会试、殿试照常举行,取士名额与分区解额制度稳定运行,科举持续为朝廷输送进士出身的官员。
  4. c. 1487–1644江南士子聚居区 · 苏州明代中后期科举文章渐趋程式化,八股文成为标准文体,虽在15世纪30年代尚未完全定型,但经义取士与程朱注解已深刻塑造士人教育。

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