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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朝贡体系
明朝朝贡体系是以中国为中心、以册封与朝贡贸易维系东亚及周边外交秩序的制度安排。永乐朝在郑和七下西洋、营建北京与强化海禁并行的背景下,朝贡体系达于鼎盛,1410年代朝鲜、琉球、安南、满剌加等国定期遣使入贡,明朝以回赐、市舶与合法性承认构建区域政治经济网络。
Timeline
- 1368–1398南京 · 南京明太祖制定朝贡品目、使节待遇与市舶司管理规章,以朝鲜、琉球、安南等国为首批朝贡伙伴,确立「厚往薄来」的册封外交原则,重建元末以来瓦解的东亚朝贡秩序。
- 1411–1420南京—北京 · 中国永乐九年郑和第三次下西洋归来,进一步拓展南洋与印度洋朝贡网络。本时段朝鲜、琉球、占城、满剌加等国使节频至,明朝以册封、冠服与丝绸瓷器回赐维系宗藩关系,朝贡贸易与市舶收入达永乐朝高峰。
- 1421–1449北京 · 北京永乐十九年迁都北京后,朝贡入见中心北移,会同馆接待各国使节。北京成为东亚朝贡体系的政治象征,但朝贡贸易成本上升,为后来仁宣之治收缩朝贡规模埋下伏笔。
Sources
- 明史·外国志 — 张廷玉等 (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