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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布苏乌德

Type Figure Region 奥斯曼帝国 Time 1490–1574 Also known as Ebussuud Efendi、Mehmed Ebüssuûd Efendi、Abu al-Suʿūd、Ebu's-suʿud、El-İmâdî、霍贾切莱比

埃布苏乌德·埃芬迪(1490—1574),哈乃斐派法学家与《古兰经》注家,出身安纳托利亚伊斯凯利普。1530年代历任布尔萨、伊斯坦布尔卡迪及鲁米利亚卡扎斯克尔,1545年起任谢赫伊斯兰直至去世。他与苏莱曼一世共同整理奥斯曼法学,以教令把沙里亚与苏丹卡农加以协调,使司法更受帝国法典约束。

Timeline

  1. 1490–1532伊斯凯利普 · 鲁姆行省在伊斯凯利普与伊斯坦布尔接受哈乃斐法学与经注训练,继承父穆希丁的苏菲—经学传统,长期任教职,为进入司法序列积累声望。
  2. 1533–1545伊斯坦布尔 · 伊斯坦布尔1530年代出任布尔萨与伊斯坦布尔卡迪,继而任鲁米利亚卡扎斯克尔,负责欧洲行省的法官任命与上诉。他在此阶段把地方习惯法纳入哈乃斐框架,并参与布达等地卡农纳梅的法理说明,为日后全面协调沙里亚与卡农做准备。
  3. 1545–1574伊斯坦布尔 · 伊斯坦布尔1545年由苏莱曼擢任谢赫伊斯兰,任职近三十年。他主张法官的司法权来自苏丹,裁判须遵循卡农纳梅;同时以教令赋予土地国有、现金瓦克夫等行政措施以沙里亚依据,使“立法者苏莱曼”的法典与哈乃斐教法相互支撑。该框架成为奥斯曼古典法律秩序的核心。

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