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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东印度公司
1600 年获英格兰王室特许成立的股份制贸易公司,享有对东方贸易的垄断权。17 世纪初以武装商船与特许仓库网络介入印度洋与东南亚贸易,逐步由单纯商贸机构演变为兼具外交、军事与行政职能的殖民权力载体,深刻重塑南亚与全球贸易格局。
Timeline
- 1600伦敦 · 伦敦伊丽莎白一世授予《东印度公司特许状》,赋予股东对东印度群岛及相邻地区贸易的垄断权,公司采用股份制集资并有权组建武装船队与设防商站。
- 1601–1610印度洋与爪哇海域 · 万丹公司派遣武装商船队赴东印度与香料群岛,与荷兰东印度公司竞争并建立临时贸易点;此阶段以胡椒、香料等高价商品回流英格兰为主要盈利模式。
- 1611–1620苏拉特 · 苏拉特1612 年前后公司在苏拉特等地设立常设商站并获莫卧儿帝国贸易许可,由单纯远航贸易转向在印度西海岸建立持久据点,垄断权开始与地方政治权力交织。
Sources
- East India Company https://www.britannica.com/topic/East-India-Company
- The Charter of 1600 https://www.bl.uk/collection-items/charter-of-the-east-india-company-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