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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定条款(Pacta conventa)

Type Object Region 东欧 Time 1573–1764

协定条款是1573年起波兰—立陶宛当选国王与贵族之间订立的个性化契约,规定该王任内须兑现的外交、财政、军备与公共工程承诺。它与一体适用的亨利条文并行:后者是不变宪章,前者相当于每位国王的施政契约,共同构成选举君主制的双轨约束。

Timeline

  1. 1573华沙近郊卡缅 · 华沙首次自由选举中,贵族除要求亨利接受常设亨利条文外,另拟定针对其本人的协定条款,载明对联邦的金钱、军事援助及与法国关系等具体承诺。该文书确立「每位国王一份契约」的先例,使王位附带可谈判的施政义务。
  2. 1575–1576克拉科夫 · 小波兰亨利出走后再选中,斯特凡·巴托里签署一份与亨利不同的协定条款,并同时确认亨利条文。两次选举证明个性化契约可以随候选人更换内容,从而把选王从单纯血统继承变成附带书面政纲的政治交易。
  3. 1587–1588华沙 · 华沙1587年齐格蒙特三世·瓦萨当选时再次签署专属协定条款,内容涉及其瑞典出身、波罗的海政策与对联邦的财政军事义务。至此,个性化契约已成为每次自由选举不可省略的程序。
  4. 1588–1600波兰—立陶宛联邦 · 波兰-立陶宛联邦至16世纪末,国王同时受亨利条文(不变宪章)与协定条款(个人政纲)约束,贵族得以在选王场上就具体政策讨价还价。两项文书的界限此后逐渐模糊,但在1551–1600年时段内仍应视为两种不同制度工具。

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