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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庄园制残余
日本平安时代形成的庄园(荘園)制度——领主对田地享有免税与司法特权的土地支配形态——在律令制解体后成为中世纪乡村秩序基石。镰仓、室町幕府虽推行检地、守护领国制等改革,庄园本所·名主·百姓多层权利结构仍长期残存,与守护大名领国、一向一揆土地诉求相互纠缠,直至战国大名统一领国与太阁检地才基本终结,但其…
Timeline
- c. 800–1100平安京周边 · 京都桓武朝以后贵族、寺社通过「垦田永年私财法」与寄进等方式将土地转化为庄园,获免租庸调与官吏介入。本所·领家·名主分层支配确立,庄园成为平安后期经济与社会权力的基本单元。
- c. 1185–1333镰仓 · 镰仓幕府设守护、地头介入庄园征收与治安,「下地中分」等制度分割公权与庄园收益,但寺社本所与武士领主对土地的多重权利并未消灭。御家人与庄园领主之间的纠纷成为镰仓政治日常。
- c. 1336–1500近江国 · 近江室町幕府承认守护大名领国权,庄园本所权利与守护支配相互叠合,一田多主、段别注进等复杂地权普遍化。应仁之乱后守护大名割据加剧,庄园制残余成为战国领国再编的前置结构。
- c. 1500–1600畿内 · 畿内织田信长、丰臣秀吉推行大规模检地,以石高制统一土地计量与征税权,剥夺寺社本所与名主残余特权。庄园制作为制度实体趋于解体,但其多层地权观念仍影响江户初期领主—百姓关系建构。
Sources
- 日本庄园制の研究 — 竹内理三 (1977)
- Medieval Japan: Essays in Institutional History — John W. Hall, Jeffrey P. Mass (1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