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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法维时期丝绸之路贸易
1610 年代,萨法维王朝控制伊朗核心产丝区与商路枢纽,通过大不里士、伊斯法罕等节点组织陆路商队,同时经阿巴斯港开辟海路,向奥斯曼、印度及欧洲输出丝绸与地毯;国家垄断与关税政策使丝绸之路贸易在萨法维治下达到近代前期的高峰。
Timeline
- 1610大不里士 · 东阿塞拜疆省大不里士作为连接奥斯曼帝国、高加索与中亚的商贸中心,汇聚来自安纳托利亚与里海的商队;货物转运至伊斯法罕后分拨至波斯南部港口或继续东行,朝廷在此设关卡征收关税并监管丝绸流通。
- 1612–1620吉兰与马赞德兰产丝区 · 吉兰省阿拔斯朝廷强化对北部里海沿岸蚕桑产区的控制,规定生丝须经官方渠道收购后再出口,打击走私并统一定价,使国家从丝绸贸易中获取最大收益,同时保障对欧洲商人的稳定供货。
- 1616–1620阿巴斯港 · 霍尔木兹甘省1616 年英国商站设立后,部分丝绸改经阿巴斯港海运至印度与欧洲,陆路丝绸之路与海路贸易并行;荷兰、葡萄牙商人亦加入竞争,萨法维借此在多条商道上获取关税与贸易利益,推动 17 世纪初全球贸易网络扩展。
Sources
- Silk Road https://www.britannica.com/topic/Silk-Road-trade-route
- Persian Silks and the Silk Road — Amy Landau (1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