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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年《宗教宣誓法》

Type Object Region 英格兰 Time 1673–1828

1673年《宗教宣誓法》(Test Act,25 Car. 2 c.2)是英国议会颁布的宗教性歧视立法,规定所有担任民事或军事官职者须宣誓效忠英国国教会、领受圣公会圣餐并签署反对天主教化体教义声明。…

Timeline

  1. 1673威斯敏斯特宫 · 伦敦1673年3月,英国议会以压倒性多数通过《宗教宣誓法》,查理二世被迫批准;法案要求所有担任王室政府职位者须公开宣誓、领受英国国教圣餐并签署反化体论声明,三个月内未合规者须去职。
  2. 1673伦敦 · 伦敦作为天主教徒的约克公爵詹姆斯(王位推定继承人)依法辞去海军大臣一职,其天主教信仰由此公开化,引发英国政坛对天主教徒继承王位的强烈忧虑,进而推动辉格派发起后续的排斥法案运动。
  3. 1678–1828英格兰 · 英格兰1678年《第二宗教宣誓法》将宣誓要求扩展至议会两院,彻底封闭天主教徒的政治参与渠道;效力延续至1828年《圣餐检验法》及1829年《天主教解放法》通过后方予废除,其间深刻影响英国党派政治的宗教底色。

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