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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教法传统

Type Object Region 伊斯兰世界 Time c. 700

伊斯兰教法(fiqh)传统是以《古兰经》、圣训为基础,经学者诠释与判例积累形成的法律知识体系。至11世纪初四大法学派(哈乃斐、马立克、沙斐仪、罕百里)已基本定型,各派在帝国疆域内并行运作。…

Timeline

  1. c. 700–820麦地那 · 麦地那7—8世纪学者在麦地那、库法、巴士拉等地依据圣训与部落习惯积累判例,为后世系统化学派奠定基础。
  2. 820–950巴格达 · 巴格达沙斐仪(卒820)、艾布·哈尼法(卒767)、马立克(卒795)、伊本·罕百里(卒855)等奠基者的学说经弟子传承,至10世纪四大法学派格局基本确立。
  3. 1011–1020伊斯兰世界 · 北非1011—1020年间四大法学派在各自势力范围内通过法官(qadi)任命、契约文书与学府讲授运作,教法传统已深度嵌入穆斯林社会的婚姻、继承、商业与宗教礼仪。

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