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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缺议会

Type Object Region 英格兰 Time 1648–1660

残缺议会(Rump Parliament)是1648年12月普莱德清洗后留存的英格兰长期议会剩余成员,是英格兰共和国最高立法机构,先后两度坐会:第一期(1648—1653)负责处决查理一世、宣布共和国、颁布航海条例,第二期(1659—1660)在护国公制崩溃后短暂复会并最终促成王政复辟。

Timeline

  1. 1648威斯敏斯特宫,伦敦 · 威斯敏斯特1648年12月6—7日,上校托马斯·普莱德奉新模范军军事委员会之命,在议会入口处逮捕或驱逐长期议会中的长老派(Presbyterian)议员约140—180人,此举史称「普莱德清洗」(Pride's Purge)。清洗后留存可进入议事厅的独立派议员约50—70人,即「残缺议会」。这批议员随即成为共和国名义上的最高立法与主权机构。
  2. 1649–1653威斯敏斯特宫,伦敦 · 威斯敏斯特残缺议会在第一会期主导了英格兰共和国的核心立法:1649年1月设立特别法庭审判查理一世,2月废除上议院,5月宣布英格兰为共和国;颁布《取消王权法》《取消上议院法》;1651年10月通过《航海条例》;1652年3月颁布《苏格兰并入法》。然而议会成员因自身利益延迟推进改革,日益引起克伦威尔不满,最终被强制驱散。
  3. 1653威斯敏斯特宫,伦敦 · 威斯敏斯特1653年4月20日克伦威尔率一队士兵进入议会大厅,以激烈言辞斥责议员无能与腐败(「你们坐在这里太久了,对你们做的任何善事都没有益处」),命令士兵驱散议员,并取走象征议会权威的权杖。这一戏剧性场面标志着残缺议会第一会期的强制终结,随后克伦威尔另立裸体议会,并最终建立护国公制度。
  4. 1659威斯敏斯特宫,伦敦 · 威斯敏斯特护国公理查德·克伦威尔被军队逼迫辞职后,军方于1659年5月7日恢复残缺议会,试图在共和宪制框架内维持统治合法性。然而残缺议会与军队领袖约翰·兰伯特矛盾再次激化,兰伯特于10月13日第二度驱散议会,组建安全委员会短暂执政,但遭到英格兰各地军队与蒙克将军的抵制。
  5. 1659–1660威斯敏斯特宫,伦敦 · 威斯敏斯特安全委员会在蒙克将军压力下于1659年12月崩溃,残缺议会第三度复会。1660年2月蒙克命令将被清洗的长老派议员重新补入议会,残缺议会由此扩充并实际回归长期议会形态。扩充后的议会于2月24日宣布自行解散,并于4月召集惯例议会。惯例议会接受查理二世《布雷达宣言》条件,5月宣布其复位,残缺议会作为一个历史形态彻底消亡。

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