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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印船贸易体系
朱印船贸易体系(朱印船制度)是日本幕府于 1592 至 1635 年间通过颁发贴有红色官印(朱印状)的许可证,授权特定商人赴东南亚各地从事贸易的国家管控贸易制度。在德川幕府初期,该体系达到繁荣顶峰,日本商船抵达交趾支那、吕宋、暹罗、爪哇等地,在当地形成日本人聚居的「日本町」。…
Timeline
- 1592–1598日本伏见城 · 日本丰臣秀吉于 1592 年开始向赴东南亚的日本商船颁发贴有朱红官印的许可证(朱印状),赋予持证船只在指定港口合法贸易的权利。该制度旨在将对外贸易纳入中央管控,同时排斥无许可证的倭寇式贸易。持证商人可前往交趾支那(越南)、吕宋(菲律宾)、暹罗(泰国)等地从事丝绸、瓷器、香料的交换。
- 1600–1620江户幕府与东南亚日本町 · 日本德川家康在关原合战(1600)胜出后延续并扩大朱印船制度,至 1603–1620 年间共颁发超过 350 份朱印状。在交趾支那会安、暹罗阿瑜陀耶、吕宋马尼拉等地,日本商人聚居形成「日本町」,山田长政等人在当地深度参与政治。德川幕府还向荷兰 VOC 与英国东印度公司发放有限贸易权,并在朱印船体系下与外国商人开展间接竞合。
- 1621–1635东南亚各日本町及长崎港 · 日本1621–1635 年是朱印船贸易的顶峰期,年均出航船只超过 20 艘,遍及东南亚十余个港口。然而幕府对基督教传播的警惕与对大名海外势力扩张的忧虑日益加深,1633 年起陆续颁布锁国令,限制日本人出海。1635 年第三次锁国令全面禁止日本船只出港,朱印船贸易体系骤然终结,日本对外贸易此后仅通过长崎的荷兰与中国商馆进行,形成极度受控的对外窗口格局。
Sources
- The Vermilion Seal: Japan's Overseas Trade in the Early Seventeenth Century — Robert LeRoy Innes (1980)
- Japan's Early Experience of Contract Management in the Dutch-Japanese Trade at Dejima — Ryuto Shimada (2006)
- 朱印船貿易史の研究 — 岩生成一 (1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