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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三角洲水利开发
11世纪20年代,李朝在大瞿越统治下继续推进红河三角洲农业开发。朝廷在西平原地区经营王室庄园,地方村落修筑堤防加固自然河岸以抵御洪水、支持十月稻作;同时颁布田地、池塘赋税条例,将水利与农业生产纳入国家管理,为李朝长期繁荣奠定农业基础。
Timeline
- 1020–1029红河三角洲西平原 · 红河三角洲李朝将10世纪尚未开发的三角洲边缘地带纳入王室庄园经营,在西平原、鸿州等地组织民力垦殖,扩大五月稻种植范围,推动人口向三角洲腹地集中。
- 1020–1029北宁、快州、鸿州等地 · 红河三角洲地方村落修筑堤防加固河岸弯道外岸以抵御洪水,支撑十月稻作;李朝延续1013年颁布的田地池塘赋税条例,将水利设施与农业生产纳入国家赋税管理体系。
Sources
- 李朝期(1010-1225)紅河デルタ開拓試論 — 八尾龙夫 (1980) https://www.jstage.jst.go.jp/article/tak/18/2/18_KJ00000133587/_article/-char/ja
- Timeline of the Lý dynasty https://en.wikipedia.org/wiki/Timeline_of_the_L%C3%BD_dynasty
- 大越史记全书 — 吴士连等 (1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