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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劳工法令

Type Event Region 英格兰 Time 1351

1351年英格兰议会通过《劳工法令》(Statute of Labourers),以法律强制冻结黑死病后的工资与物价于疫前水平,禁止雇工擅自离职或拒绝低薪工作,并授权地方官员搜捕「过高要价」的劳工。该法令是欧洲贵族阶层应对劳动力短缺的首批重要立法,标志着劳资冲突的制度化。

Timeline

  1. 1349–1350英格兰 · 英格兰黑死病后英格兰农业与建筑雇工日薪翻倍甚至更高,农奴向城市与邻近庄园流动,地主与市政当局纷纷请愿要求限制工资,为1351年立法积累政治压力。
  2. 1351威斯敏斯特 · 大伦敦1351年议会通过法令,规定各工种工资不得超过1346年水平,禁止雇工无故离职,雇主须雇佣一切愿意工作的无业者,违者处以罚款与监禁,由治安法官负责执行。
  3. 1352–1360英格兰 · 英格兰法令在地方执行中遭遇普遍抵制,雇工与雇主常私下约定更高报酬。1352年、1357年及此后数十年议会多次修订重申,但未能有效遏制市场工资上涨趋势。

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