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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开皇律
隋开皇律是隋文帝杨坚于开皇元年(581)颁行的成文法典,以《北齐律》为蓝本删繁就简,共十二篇五百条,确立「十恶」「八议」等原则,废除前代酷刑,为唐代《永徽律》及东亚律法系奠定范本,标志中古法制由分裂走向统一。
Timeline
- 580–581大兴城 · 陕西隋文帝即位后命高颎、苏威等参酌《北齐律》与北周旧制,删去酷刑条目,将律文压缩为十二篇五百条,形成《开皇律》草案。
- 581大兴城 · 陕西开皇元年正式颁行《开皇律》,确立律、令、格、式并行的律令体系框架,废除梁、陈、齐、周诸法,实现南北法制统一。
- 582–600隋帝国疆域 · 中国开皇律在隋代前期作为基本法典施行,「十恶」「八议」及轻重罪条成为后世唐律的直接渊源,亦影响朝鲜半岛与日本律令编纂。
Sources
- 隋书·刑法志 — 魏徵等 (636)
- 中国法制通史(第二卷·魏晋南北朝法制史) — 张晋藩主编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