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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航路船队制(Carrera de Indias)

Type Object Region 伊比利亚半岛 Time 1561–1778

印度航路船队制是西班牙帝国管理美洲贸易的护航与垄断制度:商船不得单航,每年由安达卢西亚口岸派出新西班牙船队与大陆盖伦船队,分赴韦拉克鲁斯、农布雷·德·迪奥斯/波托韦洛与卡塔赫纳,再在哈瓦那会合返航。…

Timeline

  1. 1551–1560安达卢西亚海岸与加那利海域 · 安达卢西亚法国海盗袭击哈瓦那等地后,单船横渡大西洋风险上升。佩德罗·梅嫩德斯·德·阿维莱斯等向腓力二世建议强制结伴出航,并由武装船只护航。1550年代的临时护航与海岸桨帆船警戒,成为后来两船队法令的试验。
  2. 1561–1564塞维利亚与加的斯湾 · 安达卢西亚1561年与1564年诏令规定:未经结伴不得前往美洲;每年由安达卢西亚派出新西班牙船队与大陆(盖伦)船队,并配备护航armada。制度把贸易垄断、出航日历和武装护航写成同一套规则,此后两百年大体沿用。
  3. 1566–1573加勒比会合体系(韦拉克鲁斯—地峡—哈瓦那) · 加勒比新西班牙船队驶往韦拉克鲁斯,大陆盖伦船队驶往地峡与新格拉纳达港口,回程在哈瓦那集结后共同横渡大西洋。1573年前后地峡集市逐渐由农布雷·德·迪奥斯转向波托韦洛,说明船队制是多港网络,而不是单一美洲终点。
  4. 1580–1600塞维利亚—加的斯—哈瓦那航路 · 大西洋1580年代英、法私掠加剧,1587年加的斯遇袭、1588年无敌舰队消耗护航力量,但两船队日历仍被维持。贸易署在塞维利亚办理执照与关税,大型船只在加的斯湾集结,美洲银货与欧洲商品按同一护航制度对流,使船队制成为帝国财政的年度节奏。

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