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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一条鞭法赋税改革
明代中后期将田赋、徭役及各类加派合并折银、按亩或按丁征收的赋税改革,俗称一条鞭法。张居正万历年间在全国推行,至1630年代虽明季财政崩坏、加派不断,但一条鞭所确立的折银计量与简化项目框架仍为南直隶等地征收实践所延续,是明清赋役制度转型的关键节点。
Timeline
- c. 1530–1580南直隶(江南) · 江南嘉靖至隆庆间江南地方官将田赋、里甲、均徭等项合并征收,试行的「一条鞭」式归并,为万历全国推行积累地方经验。
- 1581–1582北京 · 北京张居正下令各地清丈田亩、均平役赋,将各类科派合并为一条,多折银征收,简化项目并提高国家财政可预测性。
- 1631–1640南直隶、湖广 · 华东1630年代明季虽辽饷、剿饷等加派频仍,但江南等地仍沿用一条鞭的折银框架征收田赋,旧制与新派并存,反映改革遗产在财政危机中的延续与扭曲。
Sources
- 待补充权威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