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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瓦克夫慈善基金

Type Object Region 伊斯兰世界 Time 800

瓦克夫(waqf)是伊斯兰法下的宗教慈善永久捐赠制度:捐赠人将不动产、收益权或动产置于「真主所有、人间受益」的不可转让信托状态,收益用于清真寺、马德拉沙、医院、桥梁、济贫等公共与宗教事业。自阿拔斯时代制度化以来,瓦克夫成为伊斯兰城市经济与社会福利的支柱。…

Timeline

  1. 1254–1260开罗 · 埃及马穆鲁克苏丹拜巴尔斯等统治者将战利品、田产与商铺设为瓦克夫,资助清真寺—陵墓复合体与马德拉沙营建。基金收益专用于教职薪酬、学生膳宿与建筑维护,形成独立于王室财政预算的宗教慈善基础设施。
  2. 1256–1260大马士革 · 叙利亚蒙古攻陷巴格达后,叙利亚诸城依托既有与新建瓦克夫维持清真寺、浴场、商队客栈与济贫所运转。地方埃米尔与富商捐设家族瓦克夫,瓦克夫文书(waqfiyya)详细规定受益用途,成为伊斯兰城市治理的契约性基础。
  3. 1258–1260科尼亚与波斯高原城市 · 安纳托利亚塞尔柱鲁姆苏丹国与蒙古统治下的波斯城市继续以瓦克夫资助宗教建筑与水利设施。尽管政权更迭,瓦克夫作为不可转让的宗教信托在伊斯兰法框架内获得新统治者承认,维系跨帝国的慈善与教育网络。

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