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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海军部
荷兰海军部(荷兰语:Admiraliteitscolleges)是荷兰共和国管辖海军事务的最高机构群,由阿姆斯特丹、鹿特丹、泽兰、北荷兰(霍恩与恩克赫伊曾)以及弗里斯兰五个独立海军部学院构成。…
Timeline
- 1651–1652阿姆斯特丹 · 荷兰1651年英格兰颁布《航海条例》严重威胁荷兰转口贸易利益后,五大海军部学院紧急评估舰队现状,发现现役战舰中商用改装船比例偏高、炮力不足。阿姆斯特丹海军部随即主导筹集战争经费,以应对与英格兰日益紧张的海上对峙局面。
- 1652–1654荷兰共和国沿海各港 · 低地国家战争爆发后,五大海军部在荷兰议会授权下各自征召舰船与水手,组建联合舰队并任命马顿·特龙普为总指挥。然而五院分立体制导致舰队指挥协调困难、舰型差异显著,在与英军战列线战术的对抗中逐渐处于劣势。1653年特龙普阵亡后战局更趋不利。
- 1654–1657海牙 · 荷兰《威斯敏斯特条约》签订后,荷兰议会与五大海军部检讨战败原因,着手推进改革:增加专用战列舰建造预算,统一各海军部船舰尺寸与炮门标准,并强化战时联合指挥权的集中机制。米歇尔·德·鲁伊特等新一代将领在这一时期逐步崭露头角,为荷兰海军复兴注入活力。
- 1657–1660阿姆斯特丹与鹿特丹 · 低地国家1657至1660年间,荷兰各海军部加快新型战列舰下水速度,改进舰炮配置,并与各省议会协商增加海军拨款。至1660年,荷兰海军实力已大幅超越第一次英荷战争时期,五院协调机制亦有所强化,为日后抗衡英格兰皇家海军做好了充分的组织与装备准备。
Sources
- The Dutch Navy of the Seventeenth and Eighteenth Centuries — Jaap Bruijn (1993)
- De Republiek der Zeven Verenigde Nederlanden — Jonathan Israel (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