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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执政官制度

Type Object Region 欧洲 Time 1572–1795

荷兰执政官制度是联省共和国时期以奥兰治家族为核心的军事与行政首长体制。执政官(stadtholder)名义上为各省总督,实则统辖军队、主导外交并制衡省议会(States)的共和派势力。…

Timeline

  1. 1640–1648联省议会所在地 · 荷兰共和国执政官由奥兰治家族世袭担任若干省份总督,与联省议会及各省自治权形成制衡,构成共和国独特的复合主权结构。
  2. 1647–1650海牙 · 荷兰共和国威廉二世就任执政官后试图控制阿姆斯特丹并加强中央军权,与省议会爆发尖锐冲突,直至1650年其早逝方告段落。
  3. 1650–1672荷兰共和国各省 · 荷兰共和国威廉二世去世后共和国进入执政官空缺期,省议会与摄政派主导政务,奥兰治派势力一度受挫,共和宪政特征更为突出。

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