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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里苏丹国伊克塔采邑制

Type Object Region 南亚 Time c. 1206–1556

伊克塔(iqta)采邑制是德里苏丹国用以分配土地收益、维持军事贵族与行政官僚的核心制度。苏丹将税赋征收权授予伊克塔达(iqta'dar),后者以所得供养骑兵、承担征调与地方治理,形成「以战养战、以田易兵」的财政—军事循环。…

Timeline

  1. 1206–1300德里 · 北印度继承自加兹尼与古尔王朝的伊克塔传统,德里苏丹将印度次大陆农田与市场税赋划分为采邑,授予突厥—阿富汗军事贵族;伊克塔达须按册供养固定数量骑兵,不得世袭土地,采邑可随人事调动而回收。
  2. c. 1300–1320北印度平原 · 北印度14世纪初苏丹国完善伊克塔册籍制度,区分大型伊克塔(供省督级贵族)与小型伊克塔(供基层军官),明确骑兵配额、税赋上缴比例与苏丹征调时的集结义务,形成中央—地方军事贵族联盟。
  3. 1340–1350图格鲁克王朝辖区 · 印度1340年穆罕默德·本·图格鲁克死后,其堂弟菲鲁兹·沙·图格鲁克于1351年即位前,苏丹国陷入继承动荡;穆罕默德时期曾大规模增税、改铸货币并强制调换伊克塔,1340年代改革激化了伊克塔达与农民矛盾,为1351年后菲鲁兹的缓和政策与采邑稳定化铺陈背景。
  4. c. 1400–1556北印度 · 北印度15世纪洛迪王朝时期伊克塔渐趋世袭化与地方化,中央难以回收采邑;1526年巴布尔建立莫卧儿帝国后,以现金俸禄与扎明达尔制逐步取代传统伊克塔,军事贵族土地分配模式完成转型。

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