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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科顿

Type Figure Region 英格兰 Time 1585–1652 Also known as John Cotton、新英格兰族长、波士顿教师科顿

约翰·科顿(1585—1652)为马萨诸塞湾殖民地首席神学家。他在林肯郡波士顿圣博托尔夫堂任牧师二十一年,1633年避劳德迫害抵达新英格兰,任波士顿第一教会教师直至去世。他以“自由恩典”神学影响安妮·哈钦森,在反律法争议后期与正统派合流,并命名、阐释公理会政制,是新英格兰神权政治的核心理论家。

Timeline

  1. 1612–1633林肯郡波士顿圣博托尔夫堂 · 林肯郡科顿以二十七岁之龄出任英格兰最宏伟堂区教堂之一的牧师,讲道极盛,并增设周四讲座。约1615年起在堂内另开规避国教礼仪的清教聚会,四任林肯主教任内均赖市政官利弗里特等人回护。1632年劳德高压到来,他拒赴高等委任法庭,潜逃数月后于1633年7月乘格里芬号赴美。
  2. 1633–1636波士顿 · 马萨诸塞1633年9月初抵肖马特,10月出任约翰·威尔逊的同事教师。他到任半年的归信人数超过此前一年,讲道权威使“讲坛所言旋成法院法令”。他反对罗杰·威廉姆斯的分离派立场,主张新英格兰教会仍与英格兰改革宗交通,同时以自由恩典论强调信徒在归信中的被动性。
  3. 1636–1638波士顿 / 纽敦 · 马萨诸塞安妮·哈钦森把科顿的恩典之约讲成批评“行为之约”牧师的武器,其妹夫惠尔赖特公开捍卫恩典论。科顿长期不愿与追随者决裂;1637年总法院整肃后,他意识到部分主张已越出正统,转与威尔逊、温思罗普等站到一起。1638年教会审判将哈钦森开除,科顿修复了与同事牧师的关系。
  4. 1638–1652波士顿 · 马萨诸塞争议结束后科顿专力论证会众自治,并将此种政制称为公理会主义,以书信与《天国的钥匙》(1644)向威斯敏斯特大会申辩新英格兰道路。他起草的摩西式法律纲要影响《自由权法典》刑法条款,并主张严惩戈顿等异端。1652年12月23日在波士顿去世,时人呼为“新英格兰族长”。

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