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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向明朝朝贡

Type Event Region 亚洲 Time 1488

1488年(明弘治元年)七月,琉球国中山王遣使自浙江入明朝贡。因贡道不经福建且非成化十一年所定二年一贡之期,礼部一度主张拒绝;琉球使臣呈国王移礼部文牒说明缘由后,明朝准予纳贡。此事反映明代朝贡制度趋严背景下,琉球仍积极维系与明朝的宗藩关系以保障贸易利益。

Timeline

  1. 1488浙江 · 浙江弘治元年七月,琉球贡使抵达浙江。礼部官员以贡道不经福建、且非二年一贡之期为由,主张拒绝受理。
  2. 1488北京 · 明朝琉球使臣呈中山国王移礼部文牒,说明并非故意违制。明朝审阅后准予纳贡,贡使入京呈献方物,延续琉球在明属朝贡体系内的地位。

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