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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朝贡贸易体系

Type Object Region 中国 Time 1368–1644

明朝以朝贡为框架处理与周边及海外诸国的官方交往,藩国遣使进贡、明朝回赐并许市贸易,形成「厚往薄来」的政治经济秩序。永乐至宣德年间朝贡最为繁盛,与宝船下西洋相互支撑。1433年远洋航行停止后,朝贡贸易仍通过福建、广东等口岸延续,在15世纪30年代维持与东南亚诸国的贡市往来。

Timeline

  1. 1368–1398南京 · 南京明初颁定朝贡诸国名分与贡期,设市舶提举司管理贡舶贸易,以朝贡确立东亚政治等级秩序并控制海外贸易通道。
  2. 1403–1433北京 · 北京永乐、宣德时期朝贡国数量大增,郑和舰队护送贡使并招徕诸国入贡,回赐丝绸、瓷器等远超贡品价值,朝贡与宝船贸易紧密结合。
  3. 1431–1440福建漳州月港 · 漳州宝船远航终结后,东南亚诸国仍遣使经福建、广东口岸入贡并在指定市场互市,朝贡贸易体系由大规模远洋宣威转向口岸贡市维持。
  4. 1500–1644东南沿海 · 东南沿海明代中后期朝贡频次下降、贡使冒名与回赐负担加重,官方贡市萎缩,海禁背景下走私贸易与倭寇问题交织,朝贡贸易体系名存实亡。

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