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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C香料贸易货物(肉豆蔻、丁香与胡椒)

Type Object Region 东南亚 Time 1602–1800

VOC(荷兰东印度公司)香料贸易货物以摩鹿加群岛(今印度尼西亚)出产的肉豆蔻(nutmeg)、豆蔻皮(mace)、丁香(clove)及苏门答腊、爪哇的胡椒为核心商品。17世纪初,这些香料在欧洲价格极为昂贵,是VOC最重要的盈利来源。…

Timeline

  1. 1602–1619摩鹿加群岛 · 摩鹿加群岛VOC成立后迅速派遣武装舰队前往香料群岛,与葡萄牙人、英国东印度公司及当地苏丹争夺香料贸易控制权。早期VOC通过签订条约、武力胁迫和贿赂手段在安汶岛(丁香)和班达群岛(肉豆蔻)建立据点,但当地班达人仍坚持自由出售给出价最高的买家,使VOC垄断计划屡屡受阻。1619年巴达维亚城建成,成为VOC亚洲总部。
  2. 1621班达内拉(班达群岛) · 摩鹿加群岛1621年,总督科恩率VOC武装部队与日本雇佣兵(浪人)对班达群岛发动系统性军事镇压:估计约1.5万班达原住民中,超过1.4万人被杀、奴役或逃亡他处。VOC随后将群岛划分为种植园,分配给荷兰「权利持有人」(perkeniers)强制种植肉豆蔻,通过奴役劳动实现对全球唯一肉豆蔻产地的完全垄断。班达屠杀是早期殖民贸易史上最残酷的种族灭绝事件之一。
  3. 1621–1630阿姆斯特丹 · 尼德兰垄断建立后,1621—1630年间VOC形成完整的香料供应链:班达群岛肉豆蔻与豆蔻皮经巴达维亚中转,装载于VOC东印度商船,绕好望角运抵阿姆斯特丹。在荷兰,香料在VOC专属拍卖行(Amsterdam Waag及后来的专门仓库)高价出售,股东获得丰厚分红。1621—1630年间,肉豆蔻在欧洲的利润率高达3000%以上,是VOC最重要的盈利产品。VOC还在摩鹿加其他岛屿烧毁多余丁香树以维持高价——这是史上最早有记录的供给侧价格管理之一。
  4. 1700–1799摩鹿加群岛 · 摩鹿加群岛18世纪,法国人皮埃尔·波弗(Pierre Poivre)成功将肉豆蔻与丁香种苗走私至毛里求斯,打破了VOC的产地垄断。随着香料种植在其他地区扩散,价格大幅下跌,VOC的垄断利润急剧萎缩。与腐败盛行、债务累积共同作用,VOC于1799年12月31日正式解散,荷属东印度殖民地移交荷兰国家直接管辖。

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