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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理四世金玺诏书

Type Event Region 中欧 Time 1356

1356年1月,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四世在纽伦堡颁布《金玺诏书》,以成文法形式确立帝国七选侯选举皇帝的制度,并规定帝国基本法秩序。该诏书终结了自霍亨施陶芬王朝以来皇帝选举的长期争议,成为神圣罗马帝国此后四百余年的宪政基石,对中欧政治格局产生深远影响。

Timeline

  1. 1356纽伦堡 · 神圣罗马帝国查理四世在纽伦堡召集帝国诸侯,正式颁布《金玺诏书》,确立七位选帝侯选举罗马人之王的程序,并规定帝国领土不可分、皇帝不得擅自剥夺诸侯权利等基本原则。
  2. 1356梅斯 · 洛林查理四世在梅斯再次颁布并确认《金玺诏书》全文,使诏书在帝国范围内获得更广泛认可,成为此后帝国选举与宪政运作的权威文本。

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