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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宦官十二监

Type Object Region 中国 Time 1420–1644

明朝宦官十二监是永乐朝以后以内廷宦官分署执掌的宫廷行政与后勤机构体系,司礼监居首并掌印、批红与钦差,其余诸监分掌营造、器物、尚食、印信等事务。1431—1440年间,仁宣之治结束后幼主正统即位,内廷宦官机构随皇帝年幼而权力空间扩大,为正统朝宦官专权奠定制度基础。

Timeline

  1. 1420–1435北京紫禁城 · 北京明成祖迁都北京后,内廷设司礼、御用、内官、尚宝、内厂等十二太监衙门,分掌批答奏章、宫廷营造、器用、饮食、符玺等。司礼监太监获授「秉笔」之权,与内阁票拟形成双轨政务流程,宦官由服务性角色转为行政参与者。
  2. 1426–1435北京 · 北京宣德帝任用太监王振为司礼监太监并令其辅导皇太子,各监衙门员额与财政支配权持续扩大。宣德朝虽维持内阁辅政,但已默许宦官参与批红与外交、营造事务,十二监成为内廷实际行政中枢。
  3. 1435–1440紫禁城 · 北京1435年九岁正统帝即位,皇太后垂帘而王振实掌司礼监。1430年代内廷诸监借皇帝年幼扩大对京营、赋税采办与朝会礼仪的控制,外朝大学士票拟须经宦官朱批方生效,十二监体制由后勤管理转向政治核心,太皇太后多次敕令约束宦官而未根本遏制。

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