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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真宗户籍统计
大中祥符三年(1010),北宋沿州县岁奏之制,由诸路转运司汇总户口、垦田与赋役数据上报三司。虽《续资治通鉴长编》该年未单列全国总户数,但据咸平以来版籍制度,诸州以主客户分等造册,男子二十为丁、六十为老,岁终奏报户口登耗。1010年处于天书封祀后户籍整顿期,为后来《祥符会计录》提供基础数据。
Timeline
- 1010诸路州军 · 北宋依宋初定制,诸州判官、录事掌户籍版籍,岁终以奏状上报本路转运司,开列主客户、丁口、垦田及五等户产,供朝廷征役、考课之用。
- 1010汴京(开封) · 京畿路转运司以路分汇总户帖数据送三司勾稽,与《景德会计录》体例衔接。大中祥符二年全国奏报约八百四十万户,三年数据纳入后续《祥符会计录》编纂。
Sources
-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七十三 — 李焘
- 文献通考·卷十一·户口考二 — 马端临 (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