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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封建庄园制
封建庄园制是11世纪西欧以领主—农奴关系为核心的土地占有与劳役剥削制度。庄园将耕地、林地、磨坊与农奴家庭捆绑于领主司法权之下,农奴以劳役地租与实物地租供养领主与教会。1040年代,该制度在英格兰、法兰西与德意志农区已高度成熟,构成中世纪乡村经济与社会秩序的基本单元。
Timeline
- c. 1041–1050英格兰与诺曼领地 · 英格兰爱德华忏悔者时期,庄园法庭对农奴婚嫁、继承与劳役分配行使司法管辖,领主通过庄园账册系统记录农奴义务与实物贡赋,庄园制行政运作趋于规范化。
- 1000–1200法兰西与莱茵河流域 · 法国庄园耕地普遍实行三田制轮作,冬小麦、春播作物与休耕地交替种植,配合领主磨坊垄断与公共牧场制度,提升农业产出并强化领主对乡村经济的控制。
Sources
- The Medieval Manor: A Study in English Economic History — Bennett, H. S. (1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