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xplore on the interactive map
隆兴和议
1164年宋金两国在隆兴年间达成和议,南宋不再称臣、改以叔侄之礼事金(岁币银绢各二十万),双方以淮水为界,宋割商、海二州予金。此约为宋孝宗朝宋金关系定调,结束了1163年北伐失败后的军事对峙,开启十余年相对和平局面。
Timeline
- 1163–1164临安 · 浙江省宋军1163年北伐在符离惨败后,金军反攻淮南,宋廷主和派占据上风。宋孝宗遣使与金议和,双方开始秘密谈判。
- 1164淮水边界 · 中国双方约定:宋不再向金称臣,改行叔侄之礼,岁币银二十万两、绢二十万匹;边界恢复至绍兴和议时淮水—大散关一线,宋割商、海二州予金;双方不再相互招降。
- 1164–1165临安 · 浙江省和议正式生效后宋金停战,边境恢复互市。宋廷改元乾道,宋孝宗虽心有不甘,但此后十余年专心内政,宋金关系进入相对稳定期。
Sources
- 宋史·孝宗本纪 — 脱脱等 (1977)
- 金史·世宗本纪 — 脱脱等 (1975)
- China among Equals: The Middle Kingdom and Its Neighbors, 10th–14th Centuries — Morris Rossabi (ed.) (1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