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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所军户兵制

Type Object Region 中国 Time 1371–1380

卫所制是明初洪武年间确立的军事编制与军户世袭制度,全国设都司、卫、所三级,军户世代服役、屯田自给。1370年代在平定北元残余与巩固边防中全面推行,形成约三百余卫、千余个所的庞大常备武装体系,成为明代前期军事组织的核心框架。

Timeline

  1. 1371–1372南京 · 南京洪武四年至五年间朝廷颁布《大明律》兵制条款及卫所官制条例,确立五军都督府统领、都司分辖、卫所基层编制的三级管理体系,军户户籍与民户分离。
  2. 1373–1376大同镇 · 大同为防御北元势力,朝廷在大同、宣府、辽东一线增设多个卫所,实行军屯与民屯并行。军户携带家眷驻防,形成世袭军户社区,构成明代北方长城防线的人力基础。
  3. 1377–1380凤阳 · 凤阳洪武十年前后朝廷推行黄册制度,将军户人口、田地、赋役编入户籍清册。军户子弟须承袭父职,逃亡者株连亲族,使卫所兵源在1370年代末趋于稳定并覆盖全国主要战略要地。

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