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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克夫宗教捐赠制度
伊斯兰法下的宗教慈善与产权制度,将不动产或收益权永久捐赠予宗教、教育或公益用途,捐赠后财产不可转让或继承。阿尤布时期瓦克夫大规模资助宗教学院、清真寺与医院,成为中世纪伊斯兰世界公共事业与宗教机构运转的财政基石。
Timeline
- c. 1171–1180埃及与叙利亚 · 黎凡特萨拉丁及其后继者大量设立瓦克夫以资助逊尼派学院、清真寺与医院,将土地与商铺收益永久拨入宗教公益,形成独立于王朝财政的永续基金模式。
- c. 1175–1300开罗 · 开罗瓦克夫成为维持宗教学院、宗教建筑与社会福利设施运转的核心财源,并催生专职管理人与司法监督机制,影响伊斯兰城市经济与社会结构。
Sources
- Waqf — Various https://referenceworks.brillonline.com/
- The Waqf: A Socio-Political Study — Hassan Ibrahim Hassan (1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