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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海上贸易

Type Event Region 东亚海域 Time 1651–1660

1651至1660年代,郑成功领导的南明海上势力通过控制东亚海域贸易航线,向往来于中国、日本、东南亚及荷兰贸易商征收商税,维持庞大抗清军事组织的财政运转,以「以商养战」模式构建起独特的海上政权经济体系。

Timeline

  1. 1651–1653厦门及台湾海峡 · 福建郑成功以厦门为枢纽,通过对过往商船征收「通行税」及核发贸易许可证,有效控制闽南至台湾海峡一带的商贸往来,将海上贸易税收转化为军事经费。
  2. 1653–1657东亚海域 · 南海郑氏集团积极开拓对日本长崎的生丝与瓷器出口贸易,并向吕宋(菲律宾)、巴达维亚(印尼)等东南亚港口延伸商业网络,形成跨越东亚的多向贸易体系。
  3. 1656–1660东亚海域 · 南海清廷迁海令虽打压沿海补给来源,郑氏集团依托远洋贸易网络维持经济运转,并将贸易基点逐步向台湾转移,为1661年经略台湾奠定商业与财政基础。

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