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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公司 (Noordsche Compagnie)

Type Object Region 欧洲 Time 1614–1642

北极公司(Noordsche Compagnie,又称北方公司)是荷兰联省1614年特许的北极捕鲸卡特尔,在斯匹次卑尔根(今斯瓦尔巴)与扬马延设立岸站,以阿姆斯特丹岛「油脂城」斯梅伦堡为炼油中心。各城市商会集资出航、归航即分利,垄断格陵兰露脊鲸(弓头鲸)油脂至1642年特许期满。…

Timeline

  1. 1612–1614弗利兰岛,联合省 · 弗利兰荷兰商人在好望角南大西洋捕鲸无利后转向北极。1613年威廉·范迈登等率船赴斯匹次卑尔根,船上有十余名法国巴斯克鱼叉手。为对抗英格兰莫斯科公司并避免本国内卷,1614年1月诸城商人组成北极公司,向联省议会申请专利。
  2. 1614–1619海牙,联省议会 · 海牙专利以他城可加入为条件,霍伦、恩克赫伊曾、鹿特丹设分会,泽兰1617年加入。特许于1617年续四年、1622年再续十二年。联省战舰护航,与英格兰、丹麦—挪威及法国船队在峡湾冲突。1619年英荷约定英猎南部、荷猎北部,冲突趋缓。
  3. 1614–1630斯梅伦堡,阿姆斯特丹岛 · 阿姆斯特丹岛阿姆斯特丹分会1614年起在西北岸设临时炼油点,1619年运去木料、砖与铜锅,建成固定炉灶、仓库、住房与小型要塞。夏季约二百人剥脂熬油,各城分会自有炉组。岸站节省舱容、减轻腐臭,使鲸油成为荷兰照明与工业油脂的稳定来源。
  4. 1642–1660斯匹次卑尔根沿岸与荷兰港口 · 斯瓦尔巴1642年专利不再续展,自由商人加入竞争,卡特尔解散。近岸弓头鲸减少后,荷兰人改为船旁剥脂、运回未炼鲸脂,斯梅伦堡失去必要,约1660年成为废墟。北极公司把特许股份、分会制与国家护航组合推广到极地资源开发,成为VOC/WIC之外的第三条荷兰特许路径。

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