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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特敕令
1598年4月13日,法国国王亨利四世在南特颁布《南特敕令》,以法律形式承认胡格诺派(法国新教徒)的信仰与集会权利,并规定部分城镇由其自治、官员职位分配及王室保护等条款。该敕令是法国宗教战争(1562—1598)的正式政治收束,在近代欧洲宗教宽容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直至1685年被路易十四撤销。
Timeline
- 1597–1598法国 · 法国亨利四世在军事上取得优势并与胡格诺派领袖及地方代表磋商,由大臣苏利、罗塞等起草兼顾天主教多数派与新教少数派利益的宽容条款。
- 1598南特城堡 · 南特亨利四世在南特签署并公布敕令全文,确认胡格诺派公开礼拜权、司法与市政参与权,并设立混合法院以缓和教派冲突,标志法国宗教战争在法律层面结束。
- 1598–1599巴黎 · 法兰西岛敕令在巴黎高等法院登记并在各省推行,王室军队监督撤围与教派武装解散,为亨利四世巩固王权与国内和平提供制度框架。
Sources
- Edict of Nantes (April 13, 1598) https://avalon.law.yale.edu/17th_century/ed1598.asp
- Henry IV and the Edict of Nantes — Mack P. Holt (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