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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德六年孟定—孟琏土司互侵
宣德六年(1431),云南孟定府与孟琏长官司因互侵土地长期仇杀。《明史·云南土司传》记:两地本皆麓川故地,后孟琏改隶云南,多以互侵土地仇杀;是年土知府罕颜法以为言,朝廷敕黔国公沐晟遣官抚谕,俾各归侵掠。此事不是名为「乐思之乱」的叛乱,亦未见兵部八月「震怒」的独立纪事。
Timeline
- 1431孟琏 · 普洱《明史》卷313:孟琏与孟定皆麓川地,土目本为同等夷人,恶相统属;后改孟琏隶云南,多以互侵土地仇杀。宣德六年,孟定土知府罕颜法以此上言。卷文未点名孟琏对造为刀派罕,亦无「银沙罗甸划界」细节。
- 1431云南 · 云南明廷敕黔国公沐晟遣官抚谕,令双方各归所侵所掠。《明史》此条未记兵部八月丙辰专折,亦未用「朝廷震怒」措辞;正文只取可核的抚谕命令。
- 1431云南 · 云南抚谕目标是双方归还侵地与所掠。其后《明史》转记正统间麓川之变、孟定知府刀禄孟遁走等后续,不在宣德六年本件之内。
Sources
- 明史/卷313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98%8E%E5%8F%B2/%E5%8D%B7313
- 明宣宗实录
- 明史·云南土司传 — 张廷玉等 (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