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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六部

Type Object Region 中国 Time 1368–1644

明朝中央行政六部(吏、户、礼、兵、刑、工)制度,承袭前代而于洪武年间定型。洪武十三年废丞相后,六部直对皇帝,成为处理全国政务的核心行政机构,其职掌划分与条法体系影响明清两代。

Timeline

  1. 1368应天府 · 明朝明太祖定鼎后沿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各设尚书、侍郎,承元制而调整职掌,为中央行政主干。
  2. 1380南京 · 明朝洪武十三年废除中书省与丞相,六部升格为直接向皇帝负责的行政中枢,权力结构发生根本转变。
  3. 1381–1390南京 · 明朝废相后六部在洪武中后期进一步细化分司、条贯与考成,户、刑等部条法通行全国,形成明代行政运作的基本框架。

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