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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丽与金朝朝贡关系

Type Event Region 朝鲜半岛 Time 1153

公元1153年,高丽在1142年正式臣属金朝后,按惯例向金廷派遣贺正使、贺圣节使、谢贺生辰使及进奉使等定期使节,并经由同文院草拟国书、接待金使。朝贡往来维系了以鸭绿江为界的边境稳定,使高丽在宋金对峙的东亚秩序中保持务实外交。

Timeline

  1. 1153开城 · 开城高丽朝廷按与金朝确立的臣属礼仪,年内派遣贺正、贺圣节、谢贺生辰及进奉等名目使团,携带金银器、丝绸等礼仪性贡物前往金廷,延续1142年后每年四次定期遣使的惯例。
  2. 1153开城 · 开城同文院专责起草对金外交文书、安排金使馆伴与礼仪交涉,体现高丽将金朝视为需专门机构应对的首要外务对象,以制度化朝贡维系保州归属与北部边境安宁。

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