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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法学类推制度

Type Object Region 伊斯兰世界 Time c. 650–700

伊智玛(公议/共识,ijmāʿ)与格亚斯(类比推理,qiyās)是伊斯兰法学(费格赫)中除《古兰经》与圣训之外的两项核心法源。7世纪中后期,随着征服地法律问题激增,学者与法官运用公议确认惯例、以类比处理新案,与里特(custom)共同构成早期教法学体系。…

Timeline

  1. c. 650–661伊拉克库法 · 伊拉克帝国迅速扩张使土地、税收、婚姻与商业等领域出现大量经文中无直接条文的新问题,法官与学者开始以类比推理填补法律空白,公议则用于确认社群普遍接受的实践。
  2. 661–690麦地那 · 阿拉伯半岛麦地那、麦加、巴士拉、库法等地形成不同法学传统;麦地那学派侧重当地公议与实践,伊拉克学派更强调理性类比,关于伊智玛效力范围与格亚斯运用条件的学术论争日益系统化。
  3. c. 690–700倭马亚帝国学术网络 · 西亚阿布·哈尼法、马立克等学者在此时期奠定各自学派的方法论基础,普遍承认伊智玛与格亚斯为次级法源,逊尼派法学体系的核心推理框架于7世纪末基本成形。

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