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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明朝朝贡关系(1501-1510)

Type Event Region 琉球 Time 1501–1510

1501至1510年间,尚巴志王世系下的琉球王国在尚真王统治下维持对明朝的定期朝贡,以那霸为枢纽中转东亚贸易。琉球获明朝册封,向明进贡并获回赐,同时向日本萨摩藩朝贡,形成独特的双重朝贡格局,成为16世纪初中日贸易的关键中介。

Timeline

  1. 1501–1510首里城 · 冲绳尚真王(1477-1526年在位)统治期间,琉球完成三山统一后的制度建设,禁止私人持有武器、推广佛教,国势达于鼎盛。1501-1510年正值其统治中期,对外朝贡与贸易最为活跃。
  2. 1501–1510北京 · 北京琉球定期派遣使节向明朝进贡硫黄、胡椒、刀器等,获明朝册封为「琉球国王」,并获丝绸、瓷器等回赐。明朝将琉球视为模范藩属,允许其在福州等地进行朝贡贸易。
  3. 1501–1510那霸港 · 那霸那霸港作为东亚海上贸易中转站,日本博多、堺商人经此获取中国商品,东南亚物产亦在此集散。琉球在明、日之间维持微妙平衡,朝贡外交与商业利益并重,至16世纪初成为区域贸易关键节点。

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