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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伦托公会议事制度

Type Object Region 意大利 Time 1545–1563

特伦托大公会议(1545—1563)所形成的一整套议事、表决与教规审议程序,是近代天主教会在宗教改革压力下重建权威与统一教义的核心制度框架。会议分多期在特伦托、博洛尼亚等地召开,采用主教与会、神学家顾问、教宗使节协调相结合的议事结构,对原罪、圣礼、圣经与Tradition关系等议题进行逐条辩论与表…

Timeline

  1. 1545–1547特伦托 · 特伦蒂诺-上阿迪杰1545年教宗保罗三世在特伦托召集大公会议,确立主教与会、分组辩论与全体表决相结合的议事规程,并划定原罪、圣礼等核心议题的审议顺序。
  2. 1547–1550特伦托 · 特伦蒂诺-上阿迪杰会议第二期在特伦托恢复,形成神学家预备报告、主教辩论、教规草案逐条表决的标准流程,对圣礼有效性及圣职制度等议题形成可执行的审议机制。

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