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xplore on the interactive map

保甲法组织体系

Type Object Region 中国 Time 1070

保甲法是北宋以十家为一保、五十家为一甲、十甲为一保(大保)的基层编户组织制度,兼具户籍连坐、治安巡查与民兵征训功能。始创于熙宁变法,元丰至元祐年间在边防与内地持续推行,将散居农户编组为可动员的乡兵网络,与募兵、厢军形成互补,是宋代地方军事与社会控制的重要制度载体。

Timeline

  1. 1070–1074开封及周边路分 · 北宋王安石变法期间颁行保甲法,以十家连保、互保户籍,设保长、甲头负责催收赋税、维持治安并组织农闲训练,减少募兵开支。
  2. 1081–1085河陇与陕西路 · 陕西路神宗对西夏用兵期间,沿边州县保甲承担巡哨、运粮与战时动员,与厢军、禁军协同守边,保甲组织由内地治安功能向边防辅助扩展。
  3. 1086–1090北宋各路 · 北宋元祐更化后旧党执政,保甲军事训练有所松弛但编组框架未废,内地保甲仍负治安连坐之责,沿边则维持基本守备编组。

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