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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乃斐法学派中亚传播

Type Object Region 中亚 Time c. 750

哈乃斐法学派(Ḥanafī madhhab)由阿布·哈尼法在库法创立,以理性推论与类比方法见长,是伊斯兰四大逊尼法学派之一。该学派经萨曼王朝、伽色尼王朝与塞尔柱王朝赞助,自9世纪起向东传播至中亚布哈拉、撒马尔罕等地,成为中亚伊斯兰世界的正统司法学说,对13世纪初花剌子模帝国及后续突厥—蒙古政体的法…

Timeline

  1. c. 750–767库法 · 伊拉克阿布·哈尼法在库法讲授法学,强调理性、类比与优选原则,其弟子阿布·优素福与穆罕默德·谢巴尼将学说体系化并获阿拔斯朝廷认可,为向东传播奠定学术基础。
  2. 901–999布哈拉 · 乌兹别克斯坦萨曼王朝在布哈拉大力赞助伊斯兰学术,哈乃斐法学随学者迁徙传入中亚,与当地突厥化进程结合,成为宫廷与地方卡迪法院优先适用的学说。
  3. 1001–1101撒马尔罕 · 乌兹别克斯坦伽色尼王朝与塞尔柱苏丹国将哈乃斐法学确立为官方学说,在中亚广大领土上的卡迪任命与裁判要旨编纂中统一适用,学派与突厥军事精英结盟,加速向东传播。
  4. 1211–1220中亚 · 中亚13世纪初,哈乃斐法学已是中亚伊斯兰领土上卡迪法院与宗教学校的标准学说。花剌子模沙阿摩诃末统治下,各地法官依哈乃斐要旨裁判,布哈拉与撒马尔罕仍是法学讲授中心,直至蒙古大军入侵前夕。

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