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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请制度(寺請制度 / terauke seido)

Type Object Region 日本 Time 1635–1873

寺请制度是江户幕府以佛教寺院为全体住民出具信仰与身份担保的统治机制。宽永十二年(1635)前后,随《武家诸法度》修订与寺社奉行设立,寺请由京都等地针对弃教者的局部做法扩为全国义务:人人须隶属一所檀那寺,由住持签发寺请证文,证明非天主教徒。岛原之乱后幕府于1640年设宗门改役;…

Timeline

  1. 1635–1636江户 · 江户庆长十九年京都所司代已令弃教切支丹向寺院取手形。宽永十二年幕府修订武家诸法度并强化寺社奉行,要求各宗触头寺院督责末寺清查天主教。普通百姓亦须选定檀那寺,由住持证明其非教徒。寺请从此由针对「转び」的个别证书,变成全民必须持有的身份文件。
  2. 1638–1640江户 · 江户岛原天草起义使幕府确信仅靠踏绘不足以根绝潜伏信徒。宽永十七年在幕府设宗门改役,专责宗教户口。诸藩被要求把住民编入寺院名籍,拒不入寺或改宗不受不施等禁制宗派者,与切支丹同列取缔对象。寺院住持由此成为基层调查员。
  3. 1664–1671日本全国 · 日本宽文四年幕府令各藩设置专任宗门改役人并编制宗门帐;十一年进一步规范宗门人别改帐,武士、町人、百姓皆须登录所属寺院、年龄与亲属。迁徙、婚嫁、出仕须同时持有寺请证文与村送一札。户籍、信仰与宗族信息被绑在同一套账册,寺请制度在行政上告成。
  4. 1871–1873东京(原江户) · 东京维新政府推行神佛分离与近代户籍。明治四年颁布氏子调规则,试图以神社氏子登记取代寺院宗门改,两年后废止该规则。明治六年撤销禁教高札,宗门改失去法律目的,寺请制度正式终结;但檀家与寺院的社会关系在民间长期延续。

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