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xplore on the interactive map

维查耶纳伽尔纳亚卡地方制度

Type Object Region 南印度 Time 1350–1565

纳亚卡(Nayaka)制度是维查耶纳伽尔帝国为统治广阔疆域而建立的地方军事—行政分权体系,亦称阿摩罗-纳亚卡(amara-nayaka)制度。皇帝将土地授予军事首领(纳亚卡),由其自筹兵力驻守边疆省份、征收赋税并向中央纳贡服役。…

Timeline

  1. 1350–1400德干南部 · 印度帝国扩张过程中借鉴前朝军事封地传统,将边疆省份授予忠诚武将管辖。纳亚卡须维持定额骑兵与步兵供皇帝征调,以土地收益支付军费并向朝廷缴纳贡赋。
  2. 1422–1446亨比朝廷 · 卡纳塔克邦德瓦·拉亚二世强化对纳亚卡的监督,规范贡赋数额与兵役义务,抑制地方势力坐大。一四三一至一四四〇年间帝国通过巡回官员与军事威慑维持中央对泰卢固语区与泰米尔语区纳亚卡的权威。
  3. 1500–1650坦贾武尔与马杜赖 · 泰米尔纳德邦十六世纪前期纳亚卡制度达于成熟,地方首领权力进一步扩大。一五六五年帝国崩溃后,坦贾武尔、马杜赖、塞纳吉等纳亚卡政权相继独立,沿用相似军政体制统治至十七世纪。

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