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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国下地(份地)制度

Type Object Region 东欧 Time c. 1450–1714

份地制(поместная система)是莫斯科大公国至沙皇俄国时期以军役与行政服役为条件授予贵族土地使用的封建土地制度,与世袭领地(вотчина)并行。十五世纪中叶随大公国军事扩张与贵族服役阶层扩大而逐步成型:国家将没收或兼并的土地按服役等级分给贵族,任期内享有收益但不得世袭,离职须交还。…

Timeline

  1. c. 1450–1462莫斯科大公国 · 俄罗斯莫斯科大公国在扩张战争中开始以有条件授予土地替代纯粹世袭分封,服役贵族依军功获得土地收益权,形成与僧侣、王公世袭领地相区别的下地占有形态。
  2. 1462–1480莫斯科 · 莫斯科伊凡三世在兼并特维尔、诺夫哥罗德等地后没收地方贵族土地,按军役与行政等级重新分配给莫斯科服役贵族,份地制成为中央控制地方精英与维持常备军力的核心手段。
  3. 1497–1550莫斯科 · 莫斯科1497年《大公法典》与1550年《百章书》以法律形式区分份地与世袭领地,明确份地随官职变动、不得私自买卖,将土地制度纳入国家法典体系。
  4. 1649–1714俄罗斯沙皇国 · 俄罗斯十七世纪《会议法典》允许份地世袭化,彼得一世1714年《世袭领地诏书》进一步统一土地权利,份地制作为独立制度形态逐渐消解,服役贵族土地占有趋于稳定世袭。

Sources